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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度赣州市于都县属国企公开招聘公告

2024-09-02 10:15
    为加快县属国有企业人才队伍建设,优化国有企业人力资源配置,现将2024年于都县属国有企业人员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 
 

一、招聘原则

 
    坚持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、择优”原则
 

二、招聘人员条件

 
(一)应具备的基本条件
 
    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 
    2.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;
 
    3.具有良好的品行;
 
    4.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且心理健康,无传染性疾病,无癫痫、精神病等可能危及公共安全的疾病及相关病史。
 
(二)下列人员不具备报名资格
 
    1.曾受过刑事处罚、劳动教养、少年管教或治安处罚的;
 
    2.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、审计尚未终结的;
 
    3.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;
 
    4.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;与原用人单位签订竞业限制且仍在竞业期限内的;
 
    5.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;
 
    6.从县属国企离职未满2年,离职前在职不满1年人员及3年内参加县属国企公开招聘并入围体检,但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通过但放弃入职人员。
 
(三)学历、专业、年龄及其他条件
 
    1.详见各招聘岗位具体要求《2024年度于都县属国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》;
 
    2.学历及专业条件:报考人员的专业、学历、学位须与岗位要求一致,专业技术(职业、执业)资格、工作经历条件均指本岗位招聘的最低条件(含本条件);
 
    3.年龄条件: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,且不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;年龄计算方法为:18周岁以上是指2006年8月20日以前出生,35周岁以下是指1989年8月20日以后出生,以此类推。
 
(四)工作经历要求
 
    1.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,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0日(如“2年以上”指至2024年8月20日时累计已满2周年)。因部分院校毕业证所标注的毕业时间未精确到“日”,也有的考生毕业后在若干个单位工作过,故只要工作经历包含12个月份的,可视为满1周年(例如:2023年7月毕业即开始工作,至2024年6月为1周年,以此类推);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、实习、兼职等经历,不论是否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、缴纳社会保险,均不视为工作经历。考生毕业后,在机关企事业单位见习的,见习期可算相关工作经历,资格审查时提供见习协议及工资发放流水。
 
    2.招聘岗位要求具体岗位工作经历、具体专业工作经历的,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、单位为其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凭证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;未明确要求具体岗位工作经历、具体专业工作经历的,只要毕业后具有相应时间的任何工作经历均可,须提供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为考生缴交的社保票据,或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工资发放银行流水,或从事个私经济相关证照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。
 

三、招聘岗位

 
    本次招聘共计20个岗位、21个职数,其中于都县城市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11个岗位、12个职数;于都县雩润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个岗位、2个职数;于都县长征源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7个岗位、7个职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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